一、总则
燕宝启航奖学金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设立,旨在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学生树立空天报国情怀,更好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为做好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及国新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燕宝启航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教育基金会负责燕宝启航奖学金捐赠协议的签订、监督学校评审流程等工作、监管资金的使用。
(三)研究生院负责燕宝启航奖学金(研究生)的名额分配、异议处理等工作。
(四)学生中心负责燕宝启航奖学金资金发放。
三、面向对象
燕宝启航奖学金(研究生)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我校学籍的新生,研究生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荐免试攻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一年级新生。
四、奖项设置、奖励名额和金额
(一)奖励名额
研究生:燕宝启航奖学金1人。
(二)奖励金额
燕宝启航奖学金:1万元/人。
五、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空天报国情怀,立志为国家战略发展作出贡献;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3.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
4.推免考核成绩排名为各专业第一。
六、评审程序
(一)评选组织。
燕宝启航奖学金于每年秋季学期组织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研究生评选流程:
(1)国新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共同负责国新院内研究生候选人的初评工作,在满足学校评选条件要求基础上,根据国新院导向和学科特色自主设置评选条件,制定评选方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2)国新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评选程序,规范考核内容,加强对思想政治立场、品行和道德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后,须在国新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将各学院推荐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二)校内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中心统一将推荐获奖名单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审定。
(三)奖学金发放。
审定后,学生中心会同教育基金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资料存档。
评审完成后,学生中心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报送项目材料。
七、奖项互斥
燕宝启航奖学金隶属于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北航学字〔2024〕50号),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下设的各类奖项最多只能获得一项,校长奖学金或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参与校外竞争的“北航之友”奖学金除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国际创新研究院
2026年9月29日